早期所稱【 DM 】是指《 direct mail 》,以郵件方式,針對特定消費者寄送廣告文宣,因商業時代廣告行銷手法日益精進,從特定消費者,轉變成特定與不特定消費者皆包含。 執行方式上從以郵件方式,擴展至可派報( 派發信箱、投信箱 )、夾報( 訂戶夾報、報紙夾報 )、定點發路人等方式。 廣告物主體,從傳統以字主形式,進步成統合整體新方舊方式,以不斷創新吸引消費者目光、視覺印象、刺激購買動機欲望或增加商品保存價值之方法,以達成各行各業產品曝光。 【 DM 】在社會運用上被廣泛使用數十年,且至今仍不衰,原因不外乎只有二點:《 便宜 》與《 吸引力 》,即使今日網際網路、3C產品發展快速,但傳統【 DM 】廣告方式,仍為最容易、最普遍被消費者接受。 【 DM 】廣告將繼續扮演《 消費者 》與《 廠商 》間,資訊傳遞最曝光的重要橋樑媒介。